司法機構在法庭運作中使用科技的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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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一覽表 (截至2026年2月23日的情況) 擬議討論時間 1. 修訂《證據條例》(第8章)的建議 由律政司建議。政府當局將會向事務委員會簡介就《證據條例》(第8章)提出立法修訂的建議,以落實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09年11月發表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報告書》的建議,以及作出相關的立法修訂。 2026年3月 2. 有關律師採用律師法團模式執業的最新進展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落實律師法團制度的進展。 2026年3月 3. 有關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組織包括國際調解院及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落户香港的最新進展 由律政司建議。政府當局將會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户香港的最新進展,以及有關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將於香港設立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並進駐香港法律樞紐事宜。 2026年 第二季 4. 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最新情況 政府當局將會向委員匯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最新情況。 2026年4/5月 立法會CB(3)137/2026(01)號文件
- 2 - 擬議討論時間 5. 建議在司法機構政務處保留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有時限編外職位及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有時限編外職位 由司法機構政務處建議,保留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有時限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繼續為制訂及推行各項科技措施提供首長級支援;以及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有時限編外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 點) ,以繼續為推展法院大樓項目和法院保安政策及措施加强首長級支援。 2026年5/6月 6. 司法機構在法庭運作中使用科技的最新發展 由司法機構政務處建議。司法機構就在法庭運作中使用科技的最新發展提供資料。 2026年6月 7. 司法效率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司法效率的相關事宜,包括法官及司法人員人手、法庭工作量、法庭輪候時間及法官頒下判決書時間等情況。 2026年7月 8. 律政司在《“十五五”規劃綱要》下的政策措施 由律政司建議。因應《“十五五”規劃綱要》將於2026年3月公布,政府當局將會向事務委員會報告律政司為回應《“十五五”規劃綱要》的政策措施。 2026年 第三季 9. 律政司司長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角色 就有關運用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作慈善用途訂立計劃一事(這事在終審法院於2015年頒布相關裁決後一直有待處理),委員在2022年1月25日的2026年 第三季
- 3 - 擬議討論時間 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要求律政司就其在信託及遺產的慈善權益上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角色,尤其如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提出討論。在2024年1月16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再次要求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律政司司長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角色。律政司建議暫定在2026年第三季向事務委員會報告。 10. 修訂《仲裁條例》(第609章)的建議 由律政司建議。政府當局將簡介修訂《仲裁條例》(第609章)的建議,以進一步優化香港的仲裁機制,包括訂定預設規則以決定仲裁協議的管限法律、仲裁庭的權力及管轄權,以及法院的權力,釐清可提交仲裁的爭議的範圍,並更新《仲裁(紐約公約締約方)令》(第609章,附屬法例A)。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研究修訂《仲裁條例》,允許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以外的其他合資格仲裁機構委任仲裁員。 2026年10月 11. 修訂《調解條例》(第620章)的建議 由律政司建議。政府當局將會向事務委員會簡介修訂《調解條例》( 第620 章) 的建議,以賦予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法定權力,在調解當事人沒有共同選定調解員的情況下,委任調解員。 2026年10月 12.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的發展及其能力建設項目的進展 由律政司建議。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培訓學院”)自2024年11月正式啟動成立以來,2026年11/12月
- 4 - 擬議討論時間 已於本地、中國內地和海外舉辦不同類型的能力建設項目。政府當局將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培訓學院的發展情況及能力建設項目的進展,並簡介培訓學院的未來發展方向。 13. 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 由律政司建議。為落實2025年施政報告措施,強化香港作為企業出海平台的優勢,律政司於2025年12月啟動“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出海平台”),標誌香港專業服務協同支援內地企業出海邁向新階段。政府當局將向事務委員會報告該“出海平台”的相關工作。 2026年 第四季 14.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及與內地法律合作與融合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及與內地法律合作與融合,包括:(a)研究如何發揮香港的普通法優勢,與內地仲裁機構錯位發展,優勢互補;(b)大灣區律師執業牌照試點計劃期滿後的後續安排;(c)進一步擴展“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在內地的適用地區;(d)有關香港律政司與海南省司法廳商討法律相關合作協議的進展情況;(e)研究香港法律界在深化大灣區合作中的作用,以促進規則銜接和統一市場形成;及(f)《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落實情況。 2026年 第四季 15. 推動使用法律科技 由律政司建議。根據2024年施政報告,律政司於2025年1月成立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小組(“諮詢小組”),以協助政府制訂有關法律科技的政策及措施,從而鼓勵法律界利用法律科技提高效率及競爭力。在諮詢小組的協助下,律政司已採取2026年 第四季
- 5 - 擬議討論時間 不同措施促進法律科技在香港的發展及應用。律政司將向事務委員會報告相關政策及措施的最新發展。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亦建議討論法律科技和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務及爭議解決中的應用、發展、制度化及監管框架。 16. 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 由律政司建議。政府當局將會向事務委員會匯報籌備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的最新進展。該大樓將匯聚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總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機構、國際法律會議設施及國際法律事務研究、仲裁和調解設施等,將成為香港國際法律樞紐的新地標。 2026年第四季/ 2027年第一季 17. 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情況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法律教育及專業發展,包括:(a)推動專業發展升級轉型;及(b)檢討法律教育的6項基礎課程,適應國際法律發展。 有待確認 18. 體育爭議解決 律政司建議向事務委員會簡介於2026年第一季開始處理案件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進展。 有待確認 19. 爭議解決機制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爭議解決機制,包括:(a)“社區調解服務先導計劃”的未來發展;(b)推廣及促進市民使用電子調解平台服務;及(c) 研究香港如何發揮普通法優勢,鞏固國際爭議解決樞紐角色。 有待確認
- 6 - 擬議討論時間 20. 《內地民商事判決( 相互強制執行) 條例》(第645章)以及與內地其他司法協助安排的執行情況 在2024年1月16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關注到《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第645章)將於2024年1月29日生效,建議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該條例的執行情況。 香港特區與內地簽署了共9 項相互司法協助安排。律政司可以適時一併向委員匯報各項司法協助安排的落實情況。 有待確認 21. 法律執業事宜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法律執業事宜,包括:(a)容許大灣區律師把部分在港執業能力(例如監誓)延伸至大灣區;(b) 檢討訟辯律師(Solicitor Advocate) 的委任制度;(c)檢討按“訴訟各方對評基準”評定訟費時律師的每小時收費率;(d)支援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以外地區拓展業務及建立品牌;(f)支持中小型律所及年輕律師開拓海內外市場;(g)推廣“共享香港法治品牌”;及(h)研究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以設立資深律師頭銜或榮譽制度。 有待確認 22. 香港成文法系統性檢討的最新進展 在2026年1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討論香港成文法系統性檢討的最新進展。 有待確認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 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