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注資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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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2026-27)9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2026
年
5
月
15
日
資本投資基金
新總目「北部都會區」
新分目「注資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以支持其初期營運和發展需要」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
出
100
億元
(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作為給予洪水橋
產業園有限公司的注資股本,以支持其初期營運和
發展需要。
問題
政府在
2026
年
1
月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
(
下稱「產業園公司」
)
1
,負責發展和營運洪水橋
23
公頃產業用地
(
下稱
「產業園」
)
,以加速北部都會區
(
下稱「北都」
)
的產業導入。產業園公
司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以滿足其初期營運和發展需要。
建議
2.
我們建議開立一筆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
100
億元
(
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
)
作為產業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以支持其初期營運和發展
需要,包括開展產業園首階段發展的產業布局規劃、上蓋設施工程、提
供支援企業發展的增值服務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以及支持產業園公司
首
5
年
(
即由
2026-27
至
2030-31
年度
)
的營運開支。
1
產業園公司已在
2026
年
1
月
2
日根據《公司條例》
(
第
622
章
)
註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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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理由
3.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加快北都建設,而北都發展
已進入實質建設和企業導入的關鍵階段。北都內約
800
公頃土地規劃
為產業用地,當中四成在未來
5
年陸續產出。除傳統賣地、片區開發和
原址換地外,現透過成立由政府擁有的產業園公司以多元模式驅動北
都產業發展。產業園公司可讓政府在企業導入方面擔當主動角色,亦更
具靈活性,更好結合市場力量及運用公私營合作,吸引具潛質企業落
戶。由這些企業所產生的乘數效應,將為香港帶來實質的經濟效益和回
報。
推行計劃
發展定位
附件
1
4.
洪水橋產業園位處洪水橋新發展區的西北角,直通港深西部公路,
無論北往深圳灣及深圳前海合作區,或南往香港國際機場及本港其他
地區都十分便利,盡享策略性位置和完善交通網絡的優勢
(
見附件
1)
。
產業園公司將會負責發展和營運洪水橋產業園,以實現
4
大目標
-
(a)
善用洪水橋完善交通網絡和鄰近深圳前海的區位優勢,推動
發展政府着力培育的優勢產業;
(b)
制定產業園的總體規劃,興建產業園基礎設施,並提供支援企
業發展的增值服務
2
,長遠構建蓬勃的產業生態圈;
(c)
採用多元公私營合作模式,以及按需要運用產業園公司或政
府提供的優惠,招商引資,吸引企業落戶產業園;以及
(d)
為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個別棕地作業者提供作業空間及技
術支援,協助他們升級轉型。
2
可提供的服務包括檢測認證、人才招募及員工培訓、商業配對與建立業務網絡、設備
租借,以及收集市場意見,供政府制定針對產業園或特定行業的便利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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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5.
根據我們的初步研究,以及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
(
下稱「引進辦」
)
和投資推廣署掌握的市場意向,可能落戶產業園的產業包括高增值或
智能化生產
(
例如製藥和食品加工
)
,以及先進建造業。連同日後可能撥
予產業園公司的周邊產業用地,相信產業園可以發展多元產業,並可結
合洪水橋大學城推動產學研互動發展,吸引人才落戶,協同教育、產業
和人才一體化發展。產業園公司會主動招攬優質企業,按需要運用產業
園公司或政府提供的優惠
(
當中可包括租金優惠、資助、稅務優惠等
)
,
以「度身訂造」方案吸引企業落戶。產業園公司亦會聯同引進辦和投資
推廣署,協助內地企業利用香港平台「出海」和海外企業進入內地市場,
好好利用香港國際化優勢,鞏固「超級聯繫人」角色。
擬議發展計劃
6.
為降低產業園的啟動成本,以及讓產業園公司在今年中盡早投入
運作,政府會向產業園公司注入土地和起始資金。為此,行政會議已批
准以象徵式地價批撥
23
公頃土地予產業園公司,為期
50
年。另外,
土地改劃工作已展開,由目前只限作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修訂為
產業園專屬地帶,涵蓋不同產業的生產階段,例如產品研發和設計、生
產、倉存管理等,並容納檢測認證、會議展覽、人才公寓、培訓場地等
配套設施,令土地配置圍繞產業需要,放寬了的產業用途亦為產業園公
司招商引資帶來彈性。
附件
2
7.
產業園公司將分階段發展
23
公頃用地,首階段包括
8
公頃即時可
用的「熟地」,次階段則涵蓋約在
2027
年年底完成平整的
15
公頃土
地
(
見附件
2)
。為吸引企業落戶,產業園公司推進首階段發展時須投入
資金自行興建產業設施和出租樓面予企業。產業園公司亦可視乎情況
透過招標或直接批撥分租產業園部分用地,供企業自行建設和營運上
蓋產業設施,亦可考慮以股份制或「土地參股」等形式與企業合組公司
共同開發及投資個別項目。選擇合作企業時主要考慮企業帶來的經濟
效益
(
例如投資額、就業機會、潛在稅收、引入的新科技或生產鏈上下
游企業
)
。產業園公司長遠將採用更多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次階段
15
公
頃用地,逐步帶動私人資本投資,累積產業群聚效應,亦讓產業
園公司長遠可透過租金、專業服務收費及其他收入應付營運開支,達至
財政上自給自足,並累積盈餘支持產業園公司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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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頁
8.
在功能定位方面,產業園公司除出租土地或樓面外,更會提供一站
式、高增值專業服務
(
例如檢測認證、人才招募及員工培訓、商業配對
與建立業務關係網絡、設備租借等服務
)
,善用香港的制度優勢、專業
服務和國際網絡,支援企業拓展業務,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海外
企業「引進來」,並轉化為香港經濟的新動能。
100
億元起始資金
9.
我們建議
100
億元作為產業園公司首階段發展的起始資金和首
5
年營運資金,主要投放在以下
3
個範疇-
(a)
首階段發展工程-就
約
8
公頃
「熟地」而言,假設產業園公司
以地積比率
3.5
倍自行開發共約
5.3
公頃的「熟地」
(
假設為
附件
2
編號
3-6
和
3-7
兩幅土地
)
,包括設計和建造上蓋產業
設施,相關開支估算為約
88
億元
。有關土地預計可提供約
185 500
平方米的產業設施樓面面積作出租,以期盡快吸引企
業落戶。至於餘下約
2.6
公頃
(
假設為附件
2
編號
3-8
土地
)
,
部分可以用來招攬有意自行興建廠房的企業
(
發展局已與個別
企業展開討論
)
,部分則可考慮以長租約方式容納個別受影響
的棕地作業者;
(b)
高增值支援服務-產業園公司將為企業提供檢測認證、銷售
推廣、物流管理等一站式專業支援服務,建議為此預留約
8
億
元
以購置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以及
(c)
營運開支-預留約
4
億元
以支付產業園公司首
5
年
(
即由
2026-27
至
2030-31
年度
)
的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業務開
發及其營運成本等。
10.
產業園公司須向政府提交具體發展計劃,包括績效指標,以確保產
業園公司按政府的產業政策善用土地資源和政府注資,爭取企業盡早
落戶,為產業園建立發展動能。上述開支建議或會因應產業園公司的具
體發展計劃而調整。為確保透明度,產業園公司會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
員會提交年度報告,交代其營運及財政狀況
(
包括落實績效指標的進
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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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財務安排建議
11.
按上文第
9
段的建議並根據為產業園公司方案委聘的顧問的財務
分析,產業園公司首階段發展及其未來
5
年所需營運資金的參考預算
(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載列如下-
項目
預算
(
億元
)
(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a)
首階段發展
3
的上蓋產業設施工程費用
(
包括設計、建築工程、基本屋宇裝備工
程、顧問費用、應急費用等
)
87.93
(b)
購置提供高增值支援服務所需的軟硬
件設備
7.67
(c)
產業園公司的首
5
年營運開支
(i)
2026-2027
(ii) 2027-2028
(iii) 2028-2029
(iv) 2029-2030
(v) 2030-2031
合共
0.36
0.69
0.76
0.84
1.75
4.40
總計
100
12.
產業園公司須享有制定發展策略和調撥資源的自主權,以發揮其
運作靈活性及吸引產業落戶。因此,產業園公司在今年年中投入運作
後,可因應由其制定的具體發展計劃按需要調整上述項目預算。有關的
具體發展計劃和資源調配建議須獲其董事局審批
(
見下文第
14
段的監
管機制
)
。
3
見上文第
9(a)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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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13.
發展洪水橋產業園有助加快北都產業導入,構建產業生態圈,為香
港經濟提供新動能,促進香港經濟發展和經濟多元化。根據顧問進行的
「經濟影響分析研究」,產業園首階段發展
(
見上文第
9
段
)
對香港經濟
的貢獻
(
包括直接、間接及連帶影響
)
每年預計可達約
39
億
元,並可創
造約
4 100
個本地職位。在產業園
23
公頃用地全面投入運作後,產業
園對香港經濟的貢獻
(
包括直接、間接及連帶影響
)
每年可達約
110
億
元,並可創造約
11 900
個本地職位。
監管機制
14.
在管治架構上,產業園公司的董事局成員和行政總裁均須經行政
長官批准委任,而政府亦可透過由
5
位政策局局長出任的官方董事
4
直
接參與產業園公司在發展和營運層面的決策,以確保政府對產業園公
司的主導和監管,其中產業園公司的章程細則列明董事局的決定須獲
過半數董事投票通過,當中必須包括至少一名官方董事的贊成票。董事
局會設立監管機制,督導產業園公司符合政府政策運作,監察產業園發
展工程的進度,以及產業園公司的開支,並確保有效率及有效益地運用
公帑。
15.
為提升產業園公司運作的透明度,政府會要求產業園公司每年透
過年度報告,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和公眾交代最新營運和財務狀
況,包括落實績效指標的進度。
4
董事局將由
5
位官方董事和其他具備產業發展和市場運作經驗的非官方董事組
成,當中
5
位官方董事將由相關政策局局長出任,分別為發展局局長、財經事
務及庫務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以及運輸
及物流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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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頁
對財政的影響
16.
如委員批准注資建議,有關注資會分階段向產業園公司發放,現金
流預計
5
如下-
財政年度
預算注資額
(
億元
)
2026-2027
9.92
2027-2028
26.18
2028-2029
26.26
2029-2030
26.33
2030-2031
11.31
總計
100
17.
上述注資建議不會對政府造成經常性財政影響。由於最終的現金
流或因多個因素
(
例如產業園營運策略、落戶企業對產業園設施和服務
的期望、建造成本等
)
而與現時估算
(
見上文第
11
段
)
有所出入,產業園
公司會謹慎控制注資的運用情況。政府期望產業園公司善用
100
億元
的注資,日後如需要更多資金,產業園公司須設法節省項目成本及尋找
其他資金來源。政府將來可考慮向產業園公司提供貸款或貸款擔保以
協助其在市場融資。
18.
我們相信透過政府為產業園公司提供的土地及起始資金,可為產
業園發展提速提效,而產業園公司在政府和董事局的督導下逐步按其
營運策略建立可持續的財政模式,包括引入市場資本和公私營模式等
多元融資安排,長遠應無須依賴政府注資。
公眾諮詢
19.
發展局就成立產業園公司的建議在
2025
年
11
月徵詢北部都會區
諮詢委員會的意見,獲委員支持。此外,規劃署在今年
2
月向城市規劃
5
實際的注資時間表和金額視乎產業園公司的具體發展計劃而定,但就此撥款申
請建議的總注資以
1 00
億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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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提交
23
公頃產業用地改劃建議前,分別在今年
1
月至
2
月諮詢
厦村鄉鄉事委員會、屏山鄉鄉事委員會和元朗區議會的意見,為產業園
訂立專屬地帶以提高土地用途彈性的改劃建議普遍獲得支持。
20.
我們在
2026
年
3
月
24
日就向產業園公司注資
100
億元的建議諮
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支持政府將有關撥款申請建議提交
財務委員會審議。
背景
21.
發展局按
2025
年《施政報告》就成立產業園公司發展洪水橋約
23
公頃產業用地的建議完成政策研究。在財政司司長主持的「發展及
營運模式設計組」通過有關建議後,發展局在
2025
年
12
月公布建議
方案,並在今年
1
月初完成公司註冊程序,正式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
的產業園公司。行政會議亦已批准以象徵式地價批撥
23
公頃用地予
產業園公司,為期
50
年。發展局正全力推進一系列籌備工作,包括委
任董事局和招聘行政總裁,以期讓產業園公司在年中投入運作。
《
2026
-
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預留
100
億元作為起始資金,以支持
產業園公司初期營運和發展需要。
------------------------------
發展局
2026
年
5
月
FCR(2026-27)9
附件
1
洪水橋產業園的區位優勢和策略性位置
------------------------------
FCR(2026-27)9
附件
2
產業園用地資料
------------------------------
3-8
3-13
3-6
3-4
3-1
3-5
3-7
3-14
3-11
約
15
公頃:
約在
2027
年年底
由政府完成土地平整和基建工程可供使用
示意地圖僅作說明用途
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
擬議走線
(
道路建造工程
2026
年招標,
2031
年
或之前完成
)
約
8
公頃:
已完成土地平整和基建工程,
是即時可用的「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