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有關發展局的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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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行政長官2025 年施政報告》 有關發展局的工作重點目的本文件向委員介紹《行政長官2025 年施政報告》中有關發展局的工作重點。《施政報告》内與發展局相關的主要措施摘錄載於附件A,《施政報告附篇》中的相關摘要載於附件B。《施政報告》中發展局的指定項目指標一覽表載於附件C,而去年《施政報告》中發展局的指定項目指標的進度則載於附件D。當中有關進一步加快北部都會區(北都)建設的工作,請參閱當局向事務委員會提交的另一份專題文件。下文主要關乎發展局轄下其他各方面的工作。2.發展局預計未來十年會準備好約2 600 公頃土地,應付社會發展對土地需求。為助力產業發展,我們會推動遊艇泊位建設項目,以及擴展受歡迎的「城中學舍計劃」。市區更新是另一主題,我們以新思維提出三項措施,加快公私營重建步伐。最後,為減低建造成本,我們會落實多項措施,包括加速大型項目審批,進一步放寬停車場豁免樓面安排、檢視建造設計和物料標準、試行中央採購、善用AI 等科技。《施政報告》中的措施未來十年可供發展土地完成量預測 3.為規劃造地工作並讓社會掌握土地完成量情況,我們自2022 年起按年更新並公布未來十年可供發展土地(即「熟地」)完成量預測。造地進度至今符合預期。我們已如期在2024-25年度透過各造地項目產出約180 公頃「熟地」,而2025-26 年度預計產出約150 公頃「熟地」亦有望達標。4.根據最新預測,若一切造地環節順利,即發展可行性和參數獲確立、法定程序和處理公眾意見按時完成、土地如期清理,以及工程資源及時到位等,在未來十年(即由2026-27 年度至2035-36 年度),「熟地」完成量預計為約2 600 公頃。這些「熟地」均是由政立法會CB(1)46/2026(01)號文件
- 2 - 府主導的項目產出,當中約七成(約1 800 公頃)來自北都,其餘來自東涌新市鎮擴展、將軍澳第137及132區、龍鼓灘填海和重新規劃屯門西等項目。從宏觀角度,《香港2030+:跨越2030 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香港2030+》)的最終報告建議在至2048 年的30 年內準備約7 000 公頃土地,即每年平均約200 公頃。最新十年期平均每年約260 公頃的產量,符合《香港2030+》的目標水平。我們會繼續持之以恆造地,有序地推進各個造地項目,確保適時準備好充足的土地,以支持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和民生需要,並在長遠建立健康的土地儲備。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審時度勢、有節有度推出土地,並因應市況靈活調整推地策略。 拆牆鬆綁 靈活批地 5. 我們會引入快速項目審批制度。爲此,發展局聯同轄下和其他部門,就規劃、地政和建築發展過程中的關鍵審批程序制定新措施,包括制定明確内部期限和請示高層機制,加强内部監察,讓高層適時介入,從而加快大型項目審批。新措施全港適用,包括北都和北都以外發展項目。發展局於1 月中發佈了總務通告公佈相關安排。 6. 為推動產業發展,除採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直接批撥/批出產業用地外,我們會引入多元批地模式,例如將政府租約由目前固定年期最多7 年延長至最多21 年,期間最多可續租兩次(即「7+7+7」機制)。另發展局會推行爲期三年的「按實補價」先導計劃,容許業權人進行地契修訂時分期發展,並可按實際興建的樓面面積及業權人建議的「選定用途」釐定應繳補地價。 7. 此外,我們會採納各地優秀的建築方法,結合海內外的成功建造技術、用料和設備等。 助力產業發展 增加學生宿舍供應 8. 政府繼續全力推進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發展局和教育局上年7 月21 日推出「城中學舍計劃」,透過放寬發展管制措施,令私營發展商/營辦商更容易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其後,行政長官於《施政報告》中宣布將計劃擴展至涵蓋新建的學生宿舍。
- 3 - 9. 計劃反應理想,至今已收到24 宗申請,大多位於市區。除兩宗屬計劃擴展後的新學生宿舍發展外,其餘為改裝現有建築物,大部分涉及整棟改裝。上述申請共涉及約5 000 個宿位。24 宗申請當中22 宗已獲確認符合計劃資格,其餘兩宗處理當中。該22 宗個案可按放寬發展管制措施尋求審批,當中三宗已作出規劃申請(餘下19 宗有18 宗毋須規劃申請),六宗已遞交建築圖則,有關政府部門正全速處理。 10. 除利便市場改裝現有商廈及在現有私人土地興建該等宿舍,2025 年《施政報告》亦建議透過賣地方式推出合適作學生宿舍發展的用地。就此,發展局於1 月20 日邀請市場就使用三幅分別位於啟德、沙田小瀝源及東涌東的商業用地發展專上教育學生宿舍,於兩個月內提交意向書。視乎收集到的市場意向,政府最早可於2026/27年度透過公開招標,推出其中一幅或多幅用地供發展學生宿舍。 發展遊艇經濟 11. 為配合香港未來遊艇經濟的發展,發展局正牽頭推動前南丫石礦場、香港仔避風塘擴建部分和紅磡站臨海用地三個項目,鼓勵私人市場興建和營運新的遊艇停泊設施。三個項目預計將可合共提供約600 個新泊位。就前南丫石礦場及香港仔避風塘擴建部分兩個項目,我們現正整理及分析由市場提交的參與發展意向書,以敲定項目的詳細發展參數和要求。我們會在今年年中為前南丫島石礦場項目進行法定改劃程序。稍後如獲立法會通過撥款進行香港仔避風塘擴建工程,我們擬在2027 年上半年或更早時間為香港仔避風塘遊艇設施進行招標。至於紅磡站臨海用地項目,我們亦正整理及分析早前進行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並深化發展建議,目標是在2026年下半年就該項目展開相關的法定程序。 美化蘭桂坊街道 12. 利用市區更新重構及美化城市肌理,能爲地區注入活力,吸引訪客。發展局會分階段統籌改善蘭桂坊和附近街道的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工作計劃在今年上半年陸續展開,主要涉及重鋪路面、美化垃圾收集站、使用特色渠蓋等翻新及美化工程,希望早日取得初步成果。此後,我們隨即會在第二階段將美化工程延展至附近街道,我們亦希望與商舖和地區組織一起推動「社區營造」工作,構建具型格的小區環境。蘭桂坊是首個由發展局和其他部門共同推動的城
- 4 - 市更新項目。如成效理想,我們會考慮將工作擴展至其他地點。 新思維推動市區重建 13.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是政府在推動市區重建的重要合作伙伴1。市建局自2001 年成立至今,已展開69 個重建項目2,合共提供約35 200 個新建住宅單位、459 000 平方米商用地方、180 000 平方米「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約71 000 平方米公眾休憩用地。然而,市區重建不應且不能單靠市建局推動。為鼓勵更多私營機構參與舊樓重建,減低其收購舊樓單位的難度,我們在2024 年修訂《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自2024 年12 月降低了強拍申請門檻和利便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截至2026 年1 月初,收到七宗申請。發展局轄下的專責辦事處及由其督導的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會向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小業主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務,並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 14. 然而,香港樓宇老化的速度遠超市建局和私人市場的重建速度。在2015 至2024 年的十年間,已重建的私人樓宇約有1 500 幢(即每年平均重建150 幢),但樓齡達5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3則由6 600 幢大幅增至10 800 幢(即每年平均增加420 幢)。考慮到不少舊區重建項目缺乏財務效益(例如重建後可建樓面與目前舊樓樓面相若甚或更少),政府需要提出創新方案,以新思維加快市區重建步伐。就此,《施政報告》提出三項創新措施,利用新發展土地增加市場重建誘因。相關措施如下: (a) 在北都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三幅土地4,讓市建局考慮興建新單位,作為日後新的「樓換樓」計劃下的替代單位,為受其重建項目影響的業主提供金錢賠償以外的選項,二擇其一。另外,為跟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25 年5 月向市建局批出兩幅土地(分別位於紅磡庇利街和將軍澳第137 區) 1 政府一直為市建局提供財政支援,讓該局以財政自給方式履行其法定宗旨和政府委託的任務。 2 市建局亦與香港房屋協會合作推行了其他六個重建項目。 3 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和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樓宇。 4 市建局同時會考慮將軍澳第137 區用地作日後「樓換樓安排」。
- 5 - 時施加的附帶條件,發展局會協助市建局檢視其收購和重建策略,當中包括市建局現行「同區七年樓齡」的賠償政策,並會制定新的「樓換樓」安排細節,以期在今年內提出建議,並進行諮詢; (b) 探討放寬目前同區地積比率轉移安排,容許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跨區轉移到其他地區以至新發展區,並放寬例如「接收地盤」的數目和面積限制等安排。相關項目仍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出規劃申請,城規會擔當把關角色,確保相關地積比率轉移不會對周遭環境構成負面影響;及 (c) 探討在重建需要較迫切的七個指定地區5,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的地積比率(例如上限為20%)。有關重建項目的地盤面積須不小於700 平方米、樓齡為 50 年或以上及座落於屬住宅用地的地段。發展商亦可選擇把額外增加的地積比率轉為地價金額,用作抵銷在投地、進行其他項目地契修訂或原址換地所需繳付的地價。獲增加的地積比率均須在指定限期內使用和不得轉讓。 我們已在2025 年10 月至12 月期間進行諮詢,聽取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包括市建局董事會、專業團體和業界組織等。就措施(b)和(c)而言,相關持份者大致上支持我們的建議方向,我們現正審視當中關於技術性的建議,以制訂實施細節。我們的目標是在2026 年年中敲定和實施有關安排。而措施(a)則在現正進行的市建局財政和運作模式整體檢討中,一併考慮,並將在2026年內提出相關建議以作諮詢。 15. 另外,作為長遠的發展藍本,市建局就荃灣及深水埗正進行地區規劃研究,並如期於2025 年年底向政府提交了該兩個地區研究的更新大綱藍圖。與數年前處理油麻地及旺角地區研究的安排一樣,發展局和相關部門現正審視大綱藍圖建議,稍後會向市建局回饋意見。市建局會按部門意見修訂建議並公開最終研究報告。政府會因 5 按分區計劃大綱圖覆蓋的地區,該七區為《2024 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下指定的首批指定地區,即長沙灣(覆蓋深水埗)、馬頭角(包括九龍城和土瓜灣)、旺角、西營盤及上環、荃灣、灣仔、油麻地。
- 6 - 應最終報告建議及持份者意見訂定落實安排。 釋放市區工業用地 16. 為妥善規劃香港工業用地的發展,規劃署自2000 年進行了五輪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至今已有超過300 公頃工業用地改劃作商貿、住宅等用途,有助釋放市區工業用地的發展潛力。發展局已如期於去年第四季就現有工廈使用狀況展開新一輪研究,並將於今年內提出建議,包括活化工廈計劃的未來路向,探討透過「按實補價」安排等措施進一步鼓勵老舊工廈業主進行重建或整棟改裝的措施。 檢討《建築物條例》 17. 發展局2025 年初提出《建築物條例》的修例建議,包括加強對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的規管。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我們會循以下方向探討擴大修例建議的範圍 — (a) 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大多為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日後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除了要聘用項目承建商,也需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訂明圖則和監工計劃書,並作出監工; (b) 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臨時預防措施,例如搭建棚架,以及就消防安全提供的保護措施訂定法定要求; (c) 將屋宇署目前透過作業備考和其他行政方式頒布的指定建築物料標準訂明為法定要求,以便可就不合標物料更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 (d) 進一步加強註冊檢驗人員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例如干犯《防止賄賂條例》亦可進行紀律處分,並作為註冊續期的考慮因素之一;及 (e) 屋宇署會按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明確執法基礎,強化懲處安排。
- 7 - 18. 我們的目標是在今年下半年盡快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增強支援法團及業主進行樓宇維修 19. 自宏福苑火災後,我們正與巿建局制訂措施,加強巿建局在推動樓宇維修方面的角色和功能,以協助法團和業主聘請合規的顧問和承建商,打擊圍標行為,減低顧問、承建商和個別業主之間可能作出非法串連的機會。我們將加強「招標妥」功能,包括 — (a) 制定更嚴謹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除考慮犯罪和紀律處分紀錄、過往表現等,顧問和承建商亦須通過警方和廉政公署的背景審查,才能納入名單並參與投標,並會引入除名安排和定期檢視名單機制; (b) 市建局會為參加「招標妥」平台的業主進行招標和評標工作。如果業主申領政府的樓宇維修資助,作為資助條件,須接受市建局建議的顧問和承建商;其他沒有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市建局亦會向業主提供中標建議;及 (c) 就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工程開展後,市建局會要求顧問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等,向市建局報告,以便市建局向業主給予獨立意見。 支持建造業發展 20. 建造業不僅是香港經濟的支柱引擎,更是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基石。為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對優化提升傳統產業的方向,鞏固提升建築等產業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地位和競爭力,我們會更好發揮內聯外通的優勢,強化香港「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香港作為國際化城市,我們會通過舉辦國際基建項目領袖峰會等舉措,搭建內地與世界之間的橋樑,助力內地創新科技及優質高效建築產品及設備拓展海外市場,從而持續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基建中心」的功能。 21. 政府正積極推動基礎建設投資,以促進經濟增長、創造就業、
- 8 - 吸引人才,並提升長遠競爭力。除了在原訂未來五年每年平均約為1,200 億元的基本工程開支,我們額外預留300 億元在未來兩至三年加大工程項目開支,以持續推動經濟發展。 22. 除工務工程外,政府亦會繼續推動更多私營工程項目上馬。我們一直透過多管齊下的策略,以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為政策原則,應對行業的人力需求以支持本地建造業發展。在建造業市場出現短期調整時,我們會透過不同措施,支援工友把握建造業對不同工種的需求。此外,我們亦會做好本地培訓工作,以及推動業界應用科技,提升建造業整體生產力,同時就輸入勞工計劃申請做好審批及把關工作,以適切應付建造業人力需求。主要措施如下: (a) 短期措施援助建築工人提升技能轉型 為了適切輔助近期受失業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影響的工人,建造業議會(議會)已增加「一專多能」及「技能提升」培訓學額至5 000名、全數豁免相關課程學費及增加培訓津貼,並與工會、商會合作優化就業及培訓配對服務,協助提升建築工人就業機會; 議會亦會提供與科技應用相關培訓名額,加強建造業人員培訓,包括「組裝合成」建築法(MiC)安裝課程,建築機械人應用課程,並於各培訓課程加入「建築信息模擬技術」(BIM)元素。 (b) 中期及長遠措施應付建造業人力需求 我們預計隨着政府未來各項基建發展(包括北部都會區)及私營市場逐步復甦,建造業將需要足夠的人力供應,因此提升現職工友技術水平尤為重要。在發展局的支持下,議會與工會、商會會繼續加強本地培訓。透過運用政府撥款及議會本身的資源,議會在2022/23 至2027/28 學年的培訓名額,已由每學年6 000 個大幅增加至不少於12 000 個; 就技術人員方面,我們與議會合共撥款9 千5 百萬元,於2025/26 學年至2026/27 學年推出第二階段的
- 9 - 先導計劃,為1 000名就讀建造業相關兼讀制學位課程的學員提供在職培訓津貼,連同第一階段先導計劃名額,會有共2 000 名學員受惠; 我們繼續支持大學及職業訓練局增加建造業相關大學學位及高級文憑的數目及課程,及在課程內增加建造科技內容,包括BIM、MiC、數碼建造、人工智能、先進機械人建築科技等; 政府於2023 年5 月擴大「人才清單」加入「發展及建造」相關專業,更於2025 年6 月新設的「技術專才清單」加入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建築信息模擬協調員及電業技術員,以應付行業對技術人員、專業人員的需求; 我們繼續在保障本地勞工就業的原則下推行設有12 000 個配額上限的「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作為輔助措施,以應對建造業個別工種在不同時候出現的人手短缺。截至2025 年12 月底,有效配額總數為7 052 個。 (c) 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 我們持續透過「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基金)鼓勵及支援建造業界廣泛採用創新建築方法及科技。截至2025 年11 月,基金已批出約22 億元,資助逾1 500 家企業(當中超過六成屬中小型,即僱用50 人或以下的企業)應用各種科技於本地建築項目上。未來,我們將透過基金更有效地支援建造業界,特別是中小企及聘用較多工人的分包商,並加強推廣建築機械人和其他自動化技術的應用;同時推廣人工智能、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機電裝備合成法、支援中小企使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等。 進一步簡化程序 減低建造成本 23. 政府會繼續精簡發展程序,為業界降低成本,提高建造過程的效率。有關措施包括:
- 10 - (a) 為加快大型私人發展項目發展審批,發展局已聯同部門,就發展流程中的關鍵審批程序制定新措施,加強內部監察,讓高層適時介入,從而加快大型項目審批。就未能在部門層面解決的個案,北都項目將上呈到新成立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主持的北部都會區專案監督辦公室(專案辦);而非北都項目將上呈到由發展局副局長主持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督導小組)。業界亦可直接把棘手個案呈交予專案辦或督導小組討論; (b) 在平衡城市設計和建造成本及時間等考慮後,我們已於2025 年11 月進一步放寬私人發展項目中停車場總樓面面積的豁免安排。發展商如在地面興建不超過兩層停車場,其總樓面面積可獲全數豁免,並取消興建地庫停車場作為豁免條件的強制要求; (c) 強化工程管控,在工程項目立項前的構思階段,審視用家部門對項目不同選址、用途組合、規模、設計與推展時間等要求,協助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建立及強化「業主」思維,聯手提升工務工程成本效益。發展局正聯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制定相關細節。相關內部指引會盡快公布; (d) 「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建科院)會持續檢視香港採用的建造標準及要求,並針對一些於本地沿用多年並對建造成本影響較大的標準及要求開始進行優化,以提升工程效益及降低建造成本。建科院已展開首批檢視標準,包括混凝土抗壓力及地基承載力,目標在2026 年完成首批標準的檢視工作; (e) 於2026 年上半年試行中央集中採購,將率先應用於包括鋼筋和「組裝合成」構件等常用物料。我們現正進行相關公開招標的籌備工作; (f) 建科院會繼續推動創新應用,於工務工程項目先試先行,令創新建築物料、技術等得以應用。建科院亦已於2025 年9 月推行建築產品認可計劃,向符合
- 11 - 規範、要求及標準的建築產品發出認證,並建立中央資料庫,供業界參考,可更便利申請及有效減省日後審批的程序,有助具成本效益的建築產品在本地廣泛應用。根據最新規定,工務工程項目均需接受持有有效認證的建築產品,以省略審批流程。屋宇署亦會認受列載於中央資料庫內的產品。到目前為止,建科院已接獲15 個建築產品的申請,其中2個完成審核,並已於2026 年1 月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認證; (g) 在應用人工智能技術及建造機械人方面,我們已在2025 年12 月發出工務技術通告,要求新開展的工務工程,在合適的工序上須採用具備自動工序,遙距控制或AI 等功能的高效建造機械人,全面提升工程的整體工作效率及表現。至於私營工程,我們會透過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業界採用相關技術; (h) 我們會於2026 年起分階段推行「成本管控數碼平台」,以加快工務工程的審批流程,提升決策效率及優化設計方案的成本效益。另外,我們繼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技術更廣泛在公私營項目的應用,我們正制訂一系列加強「機電裝備合成法」組件供應鏈的措施,以提升機電安裝的效益和表現及推廣應用;及 (i) 另外,發展局已於2026 年1 月23 日為「先進建造業產業大樓」項目公開招標,該大樓為建造業提供專用設施,以多層形式設置鋼筋預製工場、機電裝備合成加工場及其他先進生產設施,以推動行業更廣泛採用高效建築方法,提升新質生產力。 東江水供港 24. 東江水自1965 年開始輸往香港,六十年來東江水不但保障了香港人民的生活所需,成為香港民生與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更彰顯了國家對香港長久以來的無私支持與關懷。2025 年是東江水供港六十周年,政府以「一脈相連、飲水思源」為主題舉辦一系列的多元
- 12 - 化紀念活動,當中的主要活動包括東江水供港 60 周年紀念儀式暨「舞動水滴展」開幕禮、國際水務領袖高峰論壇、國家水利建設暨文化科技參訪團、製作電視節目《尋源之路》、支持原創舞台劇《青春印豐碑》及舉辦青少年內地考察團等。活動至今已吸引共超過400萬人次參與或觀看相關活動和宣傳節目。 25. 政府會繼續透過定期的公眾和校園教育宣傳「飲水思源」的愛國訊息,將相關訊息融入中小學常規教育課程及恆常舉辦的活動,例如水務設施導賞團、「惜水學堂」小學教育計劃,並將每年舉辦相關展覽,讓市民及學生感念國家對香港的關愛。 加強基礎設施和斜坡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26. 政府根據本地極端天氣及氣候數據,以及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和國際城市的經驗,更新了《雨水排放系統手冊》和《海港工程設計手冊》的設計參數,使香港的標準與國際接軌,更有效應對暴雨、海平面上升及風暴潮帶來的水浸風險。目前,政府推行的15 項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已有1 項完成,26 項沿岸改善工程已有17 項完成,預計餘下的雨水排放系統和沿岸改善工程分別於2030年及2027年前完成。另一方面,政府已完成防洪及海岸管理研究,制訂中長期策略,並把循序漸進、防洪韌性及風險為本的理念納入設計指引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此外,政府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及無人機等創新科技,建立智能管理系統,計劃於2026 年起自動化進行斜坡巡查,加強山泥傾瀉風險評估及警報發放,並建立智慧水浸預測及預警系統,迅速模擬可能的水浸情況,幫助相關部門進行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策略部署應急行動,從而全面提升防災及應急能力。 「安全智慧工地」系統 27. 我們作為工程項目主要的推動者和工務工程工地安全政策的倡議者,一向十分重視工地安全。經先行先試應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下稱「系統」)於工務工程項目並取得正面效果後,我們自2023年年初起已要求超過3,000萬元的工務工程全面應用系統,並接連推出加強措施進一步推廣建造業界應用系統,以加快推動工地安全智能化。加強措施包括透過「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私人發展項目採用系統、推出「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標籤計劃、實施強制措施要求私人發展項目的註冊承建商為流動機械及塔式起重機採
- 13 - 用相關系統等。此外,我們正與前海管理局商討,計劃於前海合適試點項目採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以期將香港建造業的優勢引進大灣區。 助力與內地人才聯通 28. 我們一直積極推動香港建造業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支持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有關措施包括: (a) 專業服務的推廣 「職稱」是內地獨有的專業資格評價制度,是評定專業人士技術水平及資歷等級的重要基準,亦是建築企業聘用和晉升人才的依據。由於香港與內地體制有別,香港專業人士過去難以申請內地「職稱」。 在粵港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適用於香港專業人才的評審機制於2023 年成功制訂,並於2024 年首先在五個工程專業範疇完成試點評價工作。2025 年除了延續上述五個工程專業範疇的評價工作,更新增三個工程專業,以及屬於建造業的建築學及工程造價兩個專業,令職稱評價機制涵蓋的專業範疇增至10個。由機制推行至今共有578 位香港專業人士獲得內地職稱。今年,我們將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並協調本地建造業界推展有關工作,讓職稱評價機制有序擴展至其他具備條件的建造業相關專業,例如城市規劃、園境建築等。 工程專業職稱評價的成功落實,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實現規則銜接的關鍵一步。相關措施同時配合剛於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助力提升建造業的國際地位和競爭力。此外,這機制亦為香港建造業創造更廣闊發展空間與有利條件,並讓香港專業人才能夠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為國家發展貢獻力量。
- 14 - (b) 建造業人員技術水平的灣區標準及「一試多證」 為提升大灣區內建造業培訓質素,培養人才,我們繼續與廣東省及澳門特區合作,就更多工種的建造技術工人及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建立灣區標準,並推展「一試多證」安排,促進大灣區培訓機構合作。我們已分別在2025 年3 月及6 月公布首兩個試行建造業技術工人工種(即「油漆工」及「砌磚工」)及首個建造業技術人員試行職位(即「土木工程監工」)的灣區標準。粵港澳三地會參考實施的經驗,以及各工種及職位的情況,按序為建造業其他主要工種及職位推進上述安排。我們計劃於2026 年內公布兩個新的技術工人工種及一個新的技術人員職位的灣區標準。 文物建築保育 29. 發展局負責推行文物保育政策和推展相關措施,包括物色適合列為法定古蹟的項目、為歷史建築評級、進行文物影響評估、與有關業主商討保育方案、監察已評級歷史建築或建議評級建築的工程或發展、及提升市民對文物保育的認識等。此外,透過保育歷史建築基金,我們推展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批出款項來資助歷史建築的維修工程。我們亦推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旨在保存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並以創新的方法,予以善用。 30. 香港擁有豐富的文物古蹟資源。我們負責保存香港的考古及建築文物,並透過研究、展覽、教育和宣傳工作,加強公眾對保存本地的文化遺產的認識和欣賞,並把它們融入旅遊路線和教育活動,以培養市民對中華歷史文化的了解和增強國民身份認同。這些工作包括鼓勵業主/使用者向公眾開放歷史建築、發展導賞團(如去年12 月起於法定古蹟景賢里舉辦周末免費導賞團)、透過大型展覽展示國家文物及香港考古發現(如於去年6 月底至12 月舉辦的「唐風萬里:多元交融開放的盛世」展覽)。我們亦配合古蹟旅遊的推廣,例如推出大灣區東江縱隊文物徑(香港段),及定期與香港旅遊發展局分享與文物保育相關活動的最新資訊,以更有效推廣至旅客。未來,我們會繼續深化香港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其他城市及上海等在考古和歷史建築保育及活化、考古及古生物學、公眾教育和人才培訓的合作及交流,包括合辦及互換展覽、合作研究、派員
- 15 - 作專業培訓及共同舉辦論壇等,亦計劃在2026 年繼續舉辦大型展覽,並繼續推展恐龍化石研究工作和加強市民對古生物的認識。 樹木管理 31. 為營造更優質的綠化環境,政府一直推行策略性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政策,並以公眾安全為首要考量。相關政策包括:為新種植物預留充足生長空間、選用合適植物品種、採用優質園境設計和種植方法,以及持續進行妥善護養和樹木風險評估工作。 32. 每年在風雨季前,樹木管理部門會為位於人流及車流量高地點的政府樹木進行風險評估,並採取合適的風險緩減措施,包括移除潛在危險的樹木,確保公眾安全。發展局會主動向新界鄉議局、分區委員會及區議會收集問題樹木的資料,並與相關部門協作,以加快進行所需的樹木工作。此外,我們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保持緊密合作,向物業管理人員及私人物業業主提供妥善樹木護養資訊,並舉辦多場講座及工作坊,講解樹木擁有人的責任,提醒私人物業業主須定期檢查樹木及採取適當護養措施。我們亦會繼續善用科技提升樹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33. 為提升樹木護養工作質素及培訓人材,發展局於2020 年設立「城市林務發展基金」,並推行「學習資助計劃」及「見習生計劃」,鼓勵更多青年人加入樹藝行業。同時,我們亦推出了「樹木管理人員註冊制度」,鼓勵合資格在職從業員以自願性質註冊,以提升樹藝工作的專業水平和質素。 跟進大埔火災的工作 34. 檢討現行私人及公營工程中的物料規格檢測機制:我們高度重視建築工程中對物料質量的監管工作。發展局聯同屋宇署會就現行私人工程中的物料規格檢測機制展開檢討,及就公營工程進行同樣的檢討。有關檢討將會分階段進行。由於工程涉及物料多元多樣,我們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審視現行機制下尚有哪類物料需進一步加強監管,例如透過認證、巡查、現場採樣和測試等。
- 16 - 指定項目指標 35. 我們在附件C 臚列了共13 個列於2025 年《施政報告》附件的指定項目指標,包括七個新指標及六個繼續生效的指標。至於列於2024 年《施政報告》附件的指定項目指標,有關進度載於附件D。 徵詢意見 36. 我們歡迎委員就上述措施提供意見。 發展局 2026 年1 月
- 1 - 附件A 《行政長官2025 年施政報告》中 與發展局相關的主要工作措施 第三章 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 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 45. 北都的基本規劃已出台,現時是加快發展北都、引入產業和重大項目的最佳銜接期。我會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北都發展委員會」,下設三個工作組: (i) 「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由財政司司長任組長,按北都各指定發展區的性質和規模,設計發展及營運模式,包括為不同產業園區度身成立一間或多間園區公司、法定或非法定專門機構,制訂公私營合作模式如「建設–運營–移交」(BOT)等;研究從「價高者得」招標轉向「產業綁定」的「雙信封制」;並設計不同融資方案,包括股份制、債券、政府注資及「土地參股」等。發展局正就洪水橋約23 公頃產業用地進行產業園公司的政策研究,待向「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匯報後會在今年內公布建議。 (ii) 「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由政務司司長任組長,成立調研專班,研究北都大學城發展模式,實地考察不同地方大學城的成功模式,廣納本地、內地和國際知名大學校長或代表等意見。小組亦會研究把香港優勢學術領域與產業深度結合發展的路徑,以及促進內地和國際領先的大學或研究中心進駐的策略。三批大學城土地最早將分別於2026 年(洪水橋)、2028 年(牛潭尾)及2030 年(新界北新市鎮)供使用。小組將就三批土地的發展定位及願景作出建議,並考慮以產業為導向,例如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一帶,融合鄰近高端專業服務和職業專才培訓聯動發展;牛潭尾一帶則可考慮配合新田科技城和河套區的整體創科發展,包括生命健康科技產業,並與第三間醫學院及綜合醫教研醫院等聯動發展。
- 2 - (iii) 「規劃及發展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負責由規劃到執行的全流程管理,就統籌整合規劃、工程、土地、交通、環保等作全面部署,促進產業進駐,創造職位和提升生產力。小組特設專案監督辦公室,加強工程審批的統籌和監督,並設時限和分階段通報機制,以加快速度。 簡化行政措施 拆牆鬆綁 46. 政府會簡化行政措施拆牆鬆綁,包括: (i) 引入快速審批制度,採納各地優秀的建築方法,結合海外和內地的成功建造技術、用料和設備等,降低工程成本並縮短工期。 (ii) 以試點形式推行「分階段開發」模式,參考內地「1.5 級開發」概念,容許初期先建設和營運具先導性的低密度設施,例如零售、娛樂或會議展覽等項目,藉此吸引企業進駐、創造收益和匯聚人流,發揮拉動作用,再落實長遠發展,其中會就洪水橋商業用地施行「分階段開發」模式邀請巿場提交意見。 (iii) 以多元開發模式,包括原址換地、「片區開發」等,推動市場參與,加速發展。 (iv) 靈活批撥土地,推動企業落戶和投資。倘若以租約而非地契批出,租期可長於七年,提供更大彈性。配合不同產業政策,可採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模式。 (v) 容許北都土地業權人主動交回政府計劃徵收的土地,藉此抵銷其在北都新發展區原址換地或「片區開發」所須繳付的金額,鼓勵市場參與北都發展。 (vi) 以「按實補價」減低北都補地價資金成本,即地契修訂過程中,視乎地塊情況,容許業主無須按規劃地積比率上限計算的最高樓面進行補地價,改以實際興建樓面及實際用途釐定應繳補價,並考慮容許發展商按實際開發規模分階段補繳地價。
- 3 - (vii) 開展凹頭土地用途檢討,善用北環線帶來的發展潛力,在凹頭站沙埔一帶考慮引入更大佔比的私營房屋,拓展為新發展區。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檢討,明年公布結果。 47. 如合適,上述行政措施亦可套用在北都以外的地方。 「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律 48. 訂立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例,授權政府制訂簡化的法定程序,包括成立法定園區公司;為園區公司設立專項撥款渠道以注入資金;管理指定地區跨境流動的便捷方法,包括人流、物流、資金流及數據和生物樣本流,吸引科研及高端製造業落戶香港;加快批出建築圖則;放寬各分區大綱圖的准許用途及微調發展參數;加快繳付徵收土地的賠償等。 第四章 產業發展和革新 制訂優惠政策包 促進招商 57. 財政司司長會帶領相關政策局、部門及公營機構,制訂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涵蓋批地、地價、資助或稅務減免優惠等,吸引高增值產業和高潛力企業落戶香港,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七章 教育、科技、人才 一體化發展 增加學生宿舍供應 138. 政府 7 月已推出「城中學舍計劃」,便利市場把現有商業大廈(包括酒店)改作學生宿舍時免卻改劃手續,且可保留過剩地積比。即日起,不只商廈改裝,在拆卸原有商廈後重建的全新學生宿舍亦能受惠於計劃的利便措施,包括保留過剩地積比。政府今年內更會預留全新商業或其他土地作興建新宿舍,會邀請市場提交意向書。
- 4 - 第八章 文化、體育、旅遊協同發展 「無處不旅遊」 發展遊艇經濟 186. 香港擁有1 180 公里海岸線和263 個島嶼,有優勢成為亞洲遊艇樞紐。我們會優化遊艇產業配套,推廣高端遊艇旅遊: (i) 增加約600 個遊艇新泊位,涵蓋前南丫石礦場、香港仔避風塘擴建及紅磡站臨海項目。 推行特色地方主題深度遊 194. ……。我們會分階段美化蘭桂坊和附近街道,推動「社區營造」……。發展局亦會便利村屋改裝成民宿或餐廳小店。 第九章 安居生活 關愛共融 增供應 豐富置業階梯 私營房屋供應 214. 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未來十年私營房屋需求為126 000 個單位。政府未來十年會有足夠土地滿足上述需求,並會有節有度及務實地部署推出的步伐。除了政府賣地項目外,其他私營房屋土地來源包括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項目及私人發展項目。 土地開發 215. 政府必須儲備充足的土地,以滿足大型發展項目、長期經濟發展和市民住屋的需要。土地儲備就如銀行存款,需時可用,閒時則存。我們會持續造地並掌握土地供應主導權,同時透過精簡審批程序、優化行政流程、加強內部協作,以及善用科技和檢視標準等,提升造地效率和降低建造成本,以保障市民利益和發展需要。
- 5 - 建立土地儲備 216. 未來十年將準備好約2 600 公頃「熟地」1,除滿足發展需求,亦讓政府有健康的土地儲備。 減低建造成本 217. 我們會繼續精簡法定程序和行政流程,包括: (i) 簡化工程審批,訂立清晰服務時間承諾,並加強統籌相關部門的審批流程,加快審批。 (iii) 善用科技,發展局將於明年推行「成本管控數碼平台」,建立市場價格資料庫,並應用AI 分析過往政府工程的成本數據等,確保未來項目設計更具成本效益。房屋署亦已利用自主研發的「BIM 系統化地基工程設計」,自動生成設計方案,進一步節省成本。 (iv) 「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會持續檢視政府工程的建築標準及要求,房屋局亦會研究在公營房屋建築物料審批時,認可更多地區的標準。 (v) 政府將放寬私人發展項目中停車場總樓面面積的豁免安排,發展商如在地面興建不超過兩層停車場,其總樓面面積可獲全數豁免,並取消興建地庫停車場作為豁免條件的強制要求。 (vi) 發展局會在明年上半年試行中央集中採購,將率先應用於包括鋼筋和「組裝合成」構件等常用物料,以節省成本。房屋局亦會在明年試行集中採購「組裝合成」構件,並已設立標準建築物料資料庫,涵蓋鋁窗、間隔牆等常用物料,以加快審批流程。 釋放市區工業用地 218. 2000 年起,規劃署已進行五輪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將部分工業用地改劃作住宅、商貿等用途。政府今年將展開新一輪研究,明 1 「熟地」指已經完成規劃、清拆及平整等程序,可隨時動工發展的土地。
- 6 - 年內提出建議,包括活化工廈計劃未來路向。 市區重建新思維 219. 我們會以新思維利用新發展土地推動市區重建,包括: (i) 放寬目前同區地積比率轉移安排,容許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跨區轉移到其他地區以至新發展區,增加市場重建誘因。 (ii) 在北都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三幅土地讓市區重建局籌劃興建新樓,作為將來「樓換樓」的替代單位。 (iii) 針對重建需要較迫切的七個指定地區2,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地積比率,容許將增加的地積比率轉移至北都或其他地區使用,或轉為金額用作抵銷在投地或進行其他項目地契修訂、原址換地所須繳付的地價。 提升建築安全 220. 政府明年會修訂《建築物條例》,加大違反法定通知或命令和嚴重僭建的阻嚇性,並加強規管承建商。 支持本地經濟 支援中小企 240. 香港有近36 萬家中小企業,是經濟發展支柱。為更佳應對經濟轉型,政府會推出11 項措施,加大支援中小企: (ii) 寬減收費,減輕營商壓力。政府將減收非住宅用戶 50%的水費及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額上限分別為10,000元及5,000 元,預計約26 萬個非住宅用戶受惠;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50%,預計約35, 000 個主要為飲食業的 2 去年生效的《2024 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按分區計劃大綱圖(大綱圖) 所覆蓋地區,指定了七個具較迫切重建需要的地區,分別為:長沙灣(所屬大綱圖亦覆蓋深水埗)、 馬頭角(包括九龍城和土瓜灣)、旺角、西營盤及上環(屬同一大綱圖)、荃灣、灣仔及油麻地。
- 7 - 商戶受惠。另外,豁免小販、食物業、漁農業、酒牌等323的牌照及許可證首次簽發或續期費用,預計逾6 萬個持牌人受惠。以上各措施為期一年。 (iii) 政府原訂未來五年的基本工程開支每年平均約1,200 億元,為支持本地建造業,我們會額外預留300 億元在未來兩至三年加大工程項目開支,以持續推動經濟發展。 發展局 2026 年1 月 3 食物業牌照包括暫准食物業牌照(如適用),涵蓋普通食肆牌照、小食食肆牌照、水上食肆牌照、 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凍房牌照、工廠食堂牌照、食物製造廠牌照、新鮮糧食店牌照、冰凍甜點 製造廠牌照、奶品廠牌照、燒味及鹵味店牌照、受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和綜合受限制出售食物許 可證。至於漁農業牌照,則涵蓋海魚養殖業牌照和飼養禽畜牌照。
- 1 - 附件B 《施政報告附篇》中 發展局的主要措施 鞏固法治保障安全 應急管理 • 為防洪工作「機械化」,繼續因應不同工作的需要引入更多機械人,協助提高處理水浸和加快復原的效率,應對極端天氣帶來的挑戰。(發展局) • 由2025 年起在三年內逐步將「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的年度目標增加大約三成,包括為更多天然山坡策劃山泥傾瀉緩減措施。(發展局) 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 • 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北都發展委員會」,提升北部都會區(北都)發展的決策層次。在「北都發展委員會」下設三個工作組,分別為「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和「規劃及發展工作組」。(發展局) 「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 • 由財政司司長任組長,按北都各指定發展區的性質和規模,設計發展及營運模式,包括為不同產業園區度身成立一間或多間園區公司、法定或非法定專門機構,制定公私營合作模式如「建設– 運營– 移交」(BOT);研究招標從「價高者得」轉向「產業綁定」的「雙信封制」;並設計不同融資方案,包括股份制、債券、政府注資及「土地參股」等。(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發展局正就洪水橋約23 公頃產業用地,進行產業園公司的政策研究,待向「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匯報後會在2025 年年底前公布建議。(發展局)
- 2 - 「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 • 由政務司司長任組長,成立調研專班,研究北都大學城發展模式,實地考察不同地方大學城的成功模式,廣納本地、內地和國際知名大學校長或代表等意見。(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展局、教育局) • 研究把香港優勢學術領域與產業深度結合發展的路徑,及促進內地和國際領先的大學或研究中心進駐的策略。(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展局、教育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 將就三批最早分別於2026 年、2028 年及2030 年供使用的大學城土地的發展定位及願景作出建議,並考慮以產業導向,例如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一帶,融合鄰近高端專業服務和職業專才培訓聯動發展;牛潭尾一帶則可考慮配合新田科技城和河套區的整體創科發展,包括生命健康科技產業,並與第三間醫學院及綜合醫教研醫院等聯動發展。(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展局、教育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醫務衞生局) 「規劃及發展工作組」 • 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負責由規劃到執行的全流程管理,就統籌整合規劃、工程、土地、交通、環保等作全面部署,促進產業進駐,創造職位和提升生產力。(財政司副司長辦公室、發展局) • 特設專案監督辦公室,加強工程審批的統籌和監督,並設時限和分階段通報機制,以加快速度。(發展局) 簡化行政措施 拆牆鬆綁 • 採納各地優秀的建築方法,結合海外和內地的成功建造技術、用料和設備等,並引入快速審批制度,以降低工程成本並縮短工期。(發展局) • 以試點形式推行「分階段開發」模式,參考內地「1.5 級開發」概念,容許初期先建設和營運具先導性的低密度設施,例如零售、娛樂或會議展覽等項目,藉此吸引企業進駐、創造收益和匯聚人流,發揮拉動作用,再落實長遠發展,其中
- 3 - 會就洪水橋商業用地施行「分階段開發」模式邀請市場提交意見。(發展局) • 以原址換地和「片區開發」等多元開發模式,推動市場參與,加速發展。(發展局) • 靈活批撥土地,推動企業落戶和投資,倘若以租約而非地契批出,租期可長於七年,提供更大彈性。(發展局) • 配合不同產業政策,可採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模式。(發展局) • 容許北都土地業權人主動交回政府計劃徵收的土地,藉此抵銷其在北都新發展區進行原址換地或「片區開發」所須繳付的金額,鼓勵市場參與北都發展。(發展局) • 以「按實補價」減低北都補地價資金成本,即地契修訂過程中,視乎地塊情況,容許業主無須按規劃地積比率上限計算的最高樓面進行補地價,改以實際興建樓面及實際用途釐定應繳補價,並考慮容許發展商按實際開發規模分階段補繳地價。(發展局) • 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開展凹頭土地用途檢討,善用北環線帶來的發展潛力,在凹頭站沙埔一帶考慮引入更大佔比的私營房屋,拓展為新發展區,2026 年公布結果。(發展局) • 如合適,相關簡化行政措施亦可套用在北都以外的地方。(發展局) 「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律 • 訂立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例,授權政府為相關事宜制訂簡化的法定程序,可涵蓋的事宜包括成立法定園區公司;為園區公司設立專項撥款渠道以注入資金;管理指定地區跨境流動的便捷方法,包括人流、物流、資金流及數據和生物樣本流,吸引科研及高端製造業落戶香港;加快批出建築圖則;放寬各分區大綱圖的准許用途及微調發展參數;加快繳付徵收土地的賠償等。(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 4 - 介紹北都發展 • 在新發展區的社區聯絡中心設立實體展廳,並在北都專屬網站建立網上展廳,多渠道向各界介紹北都的規劃和最新發展。(發展局) 制訂優惠政策包 促進招商 • 財政司司長會帶領相關政策局、部門及公營機構,制訂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涵蓋批地、地價、資助或稅務減免優惠等,吸引高增值產業和高潛力企業落戶香港,推動高質量發展。(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相關政策局) 推動AI 和數據科學產業發展 拓展AI 公務應用 • 優先在工務工程中廣泛應用AI 技術及建造機械人,包括「綜合數碼平台」、「建造業知識人工智能助手平台」及不同的建造機械人應用,制訂相關規範及標準,陸續推出政策要求新開展的工務工程在合適的工序上須採用具備自動工序,遙距控制或AI 等功能的高效建造機械人,全面提升工程的整體工作效率及表現。(發展局) • 建立以大數據和AI 發展的智慧水浸預測及預警系統,在2026 年中旬起分階段在選定地區應用,協助部門為可能發生的水浸情況作前瞻性預防和策略部署應急行動。(發展局) • 利用AI 大型視覺語言模型監測街道的水浸情況,以便派遣緊急應變隊伍處理水浸,渠務署正優化該系統,為將來應用在全港其他合適地方作準備。(發展局) • 由2025 年年底開始透過智能化無人機管理系統,測試應用於河道和斜坡監察及應急管理等工作,加強數據收集和分析能力,更有效地分配資源和採取應急行動。(發展局) • 試行運用香港降雨數據、山泥傾瀉記錄和人造斜坡資料,應
- 5 - 用AI 進行大數據分析,進一步提升山泥傾瀉風險評估的能力,優化「山泥傾瀉警告」的發放。(發展局) • 於2026 年內建立《智慧斜坡記錄冊》,將包括所有已登記人造斜坡及影響現有設施的天然山坡,並逐步增加相關的全面監測與管理數據,利用AI 進行大數據分析,加強山泥傾瀉防治工程和政府斜坡維修審核的管理,以及在山泥傾瀉發生時更迅速有效部署所需的行動。(發展局) 拓展AI 商務應用 • 透過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私營工程應用AI,如實時收集數據、利用AI 分析工地情況,以及利用AI 自動審核合約內容和處理付款申請等。(發展局) 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積極參與「一帶一路」 • 支持香港專業組織把綠色建築評估工具推廣至「一帶一路」國家使用。(發展局) 國際教育樞紐建設 增加學生宿舍供應 • 由2025 年《施政報告》公布日起擴展「城中學舍計劃」,不只商廈改裝,在拆卸原有商廈後重建的全新學生宿舍亦能受惠於計劃的利便措施,包括保留過剩地積比。(教育局、發展局) • 2025 年內預留全新商業或其他土地作興建新宿舍,並會邀請市場提交意向書。(教育局、發展局) 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推進低空經濟生態圈建設 • 推展核心基建設施,於2025 年年底前推出專用頻譜,提前規劃部署起降場、航路網絡、衞星定位、三維空間數據系
- 6 - 統、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統等。(運輸及物流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 培育人才 增加青年互動空間 • 在2026 年完成新蒲崗四美街地區休憩用地及體育館工程項目,以提升和增加該區的休憩康體設施,並結合旁邊現有的多用途社區設施,成為新蒲崗商貿區的青年人匯聚點,為市民構建一個運動與健康生活的平台。(發展局) 繼續推展「青年宿舍計劃」 • 繼續增加「青年宿舍計劃」宿位供應,包括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在未盡其用的土地上興建青年宿舍、資助非政府機構和酒店業主合作,將合適酒店和旅館轉作青年宿舍,以及以試驗形式透過賣地計劃推出位於東涌的一幅地皮,要求發展商預留單位支援計劃。計劃下推出的宿位已由本屆政府接任時的80 個,大幅增加到超過3 700 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展局) 「無處不旅遊」 發展遊艇經濟 • 增加約600 個遊艇新泊位,涵蓋前南丫石礦場、香港仔避風塘擴建及紅磡站臨海項目。(財政司副司長辦公室、發展局) • 在考慮市場提交的參與發展意向書後,確立前南丫石礦場用地包括遊艇停泊設施的發展參數及要求,最早於2026 年下半年進行招標。(發展局) • 在考慮市場提交的參與發展意向書後,確立香港仔避風塘擴建部分建設及營運遊艇停泊設施的可行發展方案,展開相關技術評估,於2027 年上半年或之前進行招標。(發展局) • 在2026 年下半年展開相關法定程序,以推動紅磡站周邊和海濱一帶用地的發展,將該處打造成海濱新地標並輔以遊艇
- 7 - 停泊設施。(發展局) 發展「生態 + 旅遊」 • 探討合適措施,串連鄉郊景點如傳統村落農田、宗祠書室、風俗活動等,讓遊人徒步或單車遊,豐富鄉郊生態遊體驗。(發展局) • 善用剛修訂的《保護海港條例》(第531 章)帶來的契機,探討進一步貫通維港兩岸海濱個別目前仍未打通的海濱段落,並考慮在合適地點加設登岸堤階等設施。(發展局) 推行特色地方主題深度遊 • 分階段美化蘭桂坊和附近街道,推動「社區營造」。(發展局) • 民政事務總署正優化《申請賓館(度假營)牌照指引》,並會推出新的《鄉村屋宇申請賓館牌照指引》,闡述根據度假營地及鄉村的實際情況而靈活訂定樓宇和消防安全要求,並涵蓋更清晰和具體的要求和措施,便利在鄉郊地區營運度假營和民宿。發展局亦會便利村屋改裝成民宿或餐廳小店,促進「城鄉共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展局) • 2026 年第一季開放前紅磡鐵路貨運碼頭的特色活動空間。(發展局) • 研究在淺水灣設立碼頭的建議,以助開拓連接南區景點及附近島嶼的海上旅遊。(發展局) 躍動港島南 • 研究於香港仔魚類批發市場一帶加建新設施的可行性,提供餐飲、零售和漁產品加工設施等。(環境及生態局、發展局) • 推進擴建香港仔避風塘工程的計劃,包括於大樹灣的擬議防波堤結合公眾登岸設施,以產生協同效應。(發展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 8 - • 繼續以小型工程逐步改善香港仔避風塘兩岸的休憩空間,並改善行人連繫和當區環境。(發展局) 增供應 豐富置業階梯 私營房屋供應 • 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未來十年私營房屋需求為126 000個單位,而政府會在未來十年準備足夠土地以滿足上述需求,並會有節有度及務實地部署推出的步伐。(房屋局、發展局) 土地開發 建立土地儲備 • 繼續造地,未來十年將準備好約2 600 公頃可供發展土地(即「熟地」),以滿足未來的經濟和民生發展需要,亦讓政府有健康的土地儲備。(發展局) • 繼續按年更新「熟地」的供應預測,讓社會掌握土地供應情況。(發展局) • 在2026 年開始運作藍地地下採石場,繼續青衣北及北大嶼山深水角地下採石場的勘查研究及設計,務求可更具效益地增加長遠土地供應,同時提供本地石料來源。(發展局) 減低建造成本 • 精簡審批制度,簡化工程審批,並訂立清晰服務時間承諾,並加強統籌相關部門的審批流程,加快審批。(發展局) • 發展局轄下項目策略及管控處強化管控,在工程項目立項前的構思階段,審視用家部門對項目不同選址、用途組合、規模、設計與推展時間等要求,協助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建立及強化「業主」思維,進一步提升工務工程成本效益。(發展局) • 改革物料採購,發展局會在2026 年上半年試行中央採購策
- 9 - 略,將率先應用於包括鋼筋和「組裝合成」構件等常用物料,務求減低工務工程項目的建造成本。(發展局) • 舉辦項目成本管理論壇,持續加強及深化建造業界的成本管理文化,以及分享最新的成本管理措施,提升業界成本管理的表現,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發展局) 善用創新科技 • 全面推動項目成本管控流程數碼化,2026 年起分階段推行「成本管控數碼平台」,讓發展局、各政策局及部門於該數碼平台共同處理相關審批流程,實現跨部門的無縫協作。(發展局) • 建立市場價格資料庫,應用AI 技術分析過往政府工程的成本數據等,並透過自動化常規審批,提升決策效率,確保未來項目設計更具成本效益。(發展局) • 加強與數碼港、香港科學園等創科界社群聯繫,建立合作伙伴關係,加強推動善用空間數據共享平台及三維數碼地圖,並推動空間數據實驗室的多元化發展。(發展局) • 持續透過22 億元的「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推動業界和更多中小企更廣泛採用創新科技,提升生產力。基金至今已批出約20 億元,資助逾1 400 家企業應用各種科技於本地建築項目。(發展局) 建築標準及技術 • 「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會持續檢視政府工程沿用多年且對成本影響較大的建築標準及要求,例如混凝土強度及地基承載力等,以提升成本效益。(發展局) • 「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推行認證計劃,向建築產品發出認證,並建立中央資料庫,促進內地及海外優質並具成本效益的建築產品於本地應用,減省日後審批的程序。(發展局) • 「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已開展為創新物料及技術,例如組裝合成建築法、高強度鋼材等,制訂相關的灣區標準,並透過香港作為平台開拓國際市場,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
- 10 - 內建築業的協同發展。(發展局) • 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緊密對接,於2025 年完成灣區標準的首階段策略性研究,以確立制訂灣區標準的目的、框架、方案、優先次序及時間表等。(發展局) • 放寬私人發展項目中停車場總樓面面積的豁免安排,發展商如在地面興建不超過兩層停車場,其總樓面面積可獲全數豁免,並取消興建地庫停車場作為豁免條件的強制要求。(發展局) • 繼續落實加強「組裝合成」建築供應鏈的措施,包括組件審批、生產、稅務、運送、貯存和認證等事宜,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技術在公私營項目的應用,聚焦技術研發、品質認證及市場推廣,並深化與大灣區合作,鞏固香港在「組裝合成」領域的領先地位。(發展局) • 制訂及公布一系列加強「機電裝備合成法」組件供應鏈的措施,以提升工務工程在機電安裝的效益和表現。(發展局) • 推展「先進建造業產業大樓」項目,為建造業提供專用設施,以多層形式設置鋼筋預製工場、機電裝備合成加工場及其他先進生產設施,以推動行業更廣泛採用高效建築方法,提升新質生產力。(發展局) • 與前海管理局探討於2026 年挑選合適的試點項目,在將來的建造階段採用香港的新工程合約模式和安全智慧工地系統,以期將香港建造業的優勢引進大灣區。(發展局) 釋放市區工業用地 • 在2025 年內展開新一輪工業用地研究,並於2026 年內提出建議,包括活化工廈計劃未來路向。(發展局) • 繼續透過落實觀塘行動區、九龍灣行動區及活化舊工業區等發展計劃,繼續打造九龍東為香港第二核心商業區。(發展局)
- 11 - 市區重建新思維 • 研究放寬目前同區地積比率轉移安排,容許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跨區轉移到其他地區以至新發展區,增加市場重建誘因。(發展局) • 在北部都會區(北都)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三幅土地,探討讓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籌劃興建新樓,作為將來「樓換樓」的替代單位。(發展局) • 針對重建需要較迫切的七個指定地區,研究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地積比率,容許將增加的地積比率轉移至北都或其他地區使用,或轉為金額用作抵銷在投地或進行其他項目地契修訂、原址換地所需繳付的地價。(發展局) • 在深化建議及完成技術性評估後,市建局會在2025 年年底前向政府提出荃灣及深水埗規劃研究的更新大綱藍圖。政府會審視相關建議,考慮社情民情,有序訂定相關的落實安排。(發展局) 提升建築物安全 • 在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築物條例》的草案,加大違反法定通知或命令和嚴重僭建的阻嚇性,並加強規管承建商。(發展局) 建築及建造業人才 • 在2026 年舉辦「第二屆國際基建項目領導峰會」,以展示香港在基建領域的卓越成就及創新技術,繼續與國際上各持份者聯繫和交流,說好香港故事及打造「國際基建中心」品牌,推動及促成高效、高質的基建項目,為地區、國家及全球的經濟增長持續作出貢獻。(發展局) • 繼續與廣東省相關部委溝通,探討於2026 年將國家認可的「職稱」評價機制進一步擴展到其他建築相關專業,如園境及城市規劃專業,為業界創造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發展局) • 繼續與廣東省及澳門特區合作,就更多工種的建造業技術工
- 12 - 人及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建立灣區標準,並推展「一試多證」安排,促進大灣區培訓機構合作,提升區內建造業培訓質素,培養人才。(發展局) • 建造業議會於2025/26 至2027/28 學年間,繼續提供每學年不少於約12 000 個培訓名額,加強本地建造業人員培訓。(發展局) • 推動工友「一專多能」的發展,並舉辦上課時間更具彈性的課程,便利不同家庭崗位人士及兼職工人接受培訓。(發展局) • 繼續與各相關院校及業界合作,加強本地建造業技術人員及專業人士的培訓。(發展局) • 在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大前提下,持續監察及用好「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及輸入專才的計劃,作為紓緩人力短缺輔助措施。(發展局) • 在跨部門及行業組織參與的「建造業推廣計劃」下已推出一系列推廣香港基建的宣傳和STEAM 教育平台,於2025–26年度加入更多相關的內容及社交媒體宣傳,以推廣建造業吸引新血入行。(發展局) 文物建築保育 • 繼續深化香港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其他城市及上海等在考古和歷史建築保育及活化、考古及古生物學、公眾教育和人才培訓的合作及交流,包括合辦及互換展覽、合作研究、派員作專業培訓及共同舉辦論壇等。(發展局) 便利交通出行 活力環島長廊 • 繼續進行「活力環島長廊」工程,預計在2027 年年底前會駁通九成路段,目標於2031 年年底前大致完成餘下較大型工程。(發展局)
- 13 - 支持本地經濟 支援中小企 • 減收非住宅用戶50%的水費及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額上限分別為10,000 元及5,000 元,為期一年,預計約26 萬個非住宅用戶受惠,減輕營商壓力。(發展局、環境及生態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推動漁農業發展 • 繼續推動現代化都市農業,包括設立試驗項目,在合適的公眾街市設置水耕農場暨攤檔,並鼓勵私人發展項目加入都市農業元素;以及探討適度調整對都市農場設施的建築要求的可行性。(環境及生態局、發展局) 社會福利 居家安老 • 在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修訂《建築物(規劃)規例》,以落實長者友善樓宇的強制設計要求。(發展局) 社會發展 改善大廈管理 • 在2026 年上半年推出先導計劃,優化處理樓宇滲水問題的檢測程序,利用科技加快確定滲水情況及責任誰屬,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自行檢查和糾正,否則政府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並向其收回費用,促使業主履行妥善保養物業的責任,並積極推動以調解方式解決住戶之間的爭議。(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環境及生態局、發展局、律政司) 發展局 2026 年1 月
- 1 - 附件C 2025 年《施政報告》中發展局的指定項目指標 (一) 新指標 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 5. 在2026 年內公布北部都會區大學城概念發展綱要。(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教育局、發展局) 6. 在2026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的草案。(發展局) 7. 在2026 年內公布凹頭土地用途檢討結果。(發展局) 推動人工智能和數據科學產業發展 11. 為推動AI 公務和商務應用: • 在2026 年內制定指引,要求新開展的工務工程,在合適的工序上須採用具備自動工序,遙距控制或AI 等功能的高效建造機械人。(發展局) 土地開發 51. 在2025 年開展工業用地分區研究,並在2026 年內就活化工廈計劃的未來路向等提出建議。(發展局) 52. 為減低建造成本: • 在2026 年上半年實施中央採購策略,並率先於採購鋼筋和「組裝合成」構件試行; • 在2026 年起分階段推行「成本管控數碼平台」,全面將整個項目成本管控流程數碼化;及 • 在2026 年內完成首批檢視標準,包括混凝土強度及地基承載力。(發展局)
- 2 - 54. 在2025 年內就利用新發展土地推動市區重建的具體方案開展諮詢。(發展局) (二) 繼續生效的2024 年《施政報告》指定項目指標1 土地開發 43. 為推進建造業發展,建造業議會運用政府的撥款及其資源,於2023/24 學年至2027/28 學年增加議會提供的建造業技術工人培訓名額,由2022/23 學年的1 萬個,增加至每學年最少約12 000 個。(發展局) 44. 為增加土地供應: • 每年更新並公布未來十年的「熟地」完成量預測。按最新預測,在未來十年(2026-27 至2035-36 年度)準備好約2 600 公頃「熟地」,當中約1 800 公頃來自北部都會區;及 • 按最新預測,在五年內(2025-26 至2029-30 年度)為政府項目收回約840 公頃私人土地。(發展局) 地區環境 45. 在2028 年底前將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的總長度延長不少於30%,即由2022 年的25 公里延長至34 公里,以及每年於海濱場地舉行不少於30 項活動。(發展局) 46. 在2023 年起分階段為60 公里長「活力環島長廊」需改善部分和所缺路段展開工程,以期於2027 年底前駁通九成長廊,並於2031 年底前大致完成餘下較大型工程。(發展局) 1 部分2024 年訂下而繼續生效的指標有因應最新情況而作出更新或優化。
- 3 - 改善大廈管理 60. 在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落實長者友善樓宇的強制設計要求。(發展局) 61. 為加強樓宇安全,在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的修訂草案。(發展局) 發展局 2026 年1 月
-1- 附件D 2025 年《施政報告》中發展局的指定項目指標進度 (一) 繼續生效的2024 年《施政報告》指定項目指標 績效指標編號 2024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44 為推進北部都會區建設: • 在2024 年年底前就「片區開發」試點開始展開市場意向調查;及 完成執行。在2024 年12 月底就三個「片區開發」試點展開了市場意向徵集,並於2025 年3 月31 日完結,共收到22 份意向書。 • 在2025 年第一季公布有關由政府成立公司營運新發展區內試點產業園區的具體建議。(發展局) 進行中。在2025 年2 月籌備《財政預算案》時,政府留意到發展局擬推出在洪水橋的產業園用地毗鄰土地正在招標,如公布產業園區的實際土地位置和公司細節,有可能影響招標的公平性,因此獲財政司司長同意在用地完成招標程序後才推出試點產業園區公司細節。隨後政府作了整體考慮,認為上述在產業園外的洪水橋的招標地應納入產業園內,以產生規模效應,政府在2025 年7 月21 日就此宣布中止有關用地的招標和新方向。發展局正就擴展了的新產業園區再規劃和調整園區公司細節,並會向2025 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的「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匯報,2025 年內公布結果。
-2- 績效指標編號 2024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45 為加強與大灣區合作: • 在2025 年年中將職稱評價的評審機制常態化,並擴展到其他具備條件的建造業相關專業;及(發展局) 完成執行。把香港建造和工程專業人士納入「職稱評價」機制的安排,已順利於2025 年常態化,並擴展到工料測量和建築專業。 • 在2025 年第一季或之前就首個試行工種公布灣區標準及推行「一試多證」的安排。(發展局) 完成執行。就建造業技術工人方面,我們已在2025 年3 月公布首兩個試行工種(即「油漆工」及「砌磚工」)的灣區標準,並推展「一試多證」的安排。另外,就建造業技術人員方面,我們已於2025 年6 月推展首個試行職位(土木工程監工)的灣區標準。 52 由2025 年起開始分批通過修訂法例、指引和作業備考,落實長者友善的樓宇設計要求。(發展局) 符合進度。政府已在2025 年7 月公布最終設計方案、更新作業備考和指引,以及推出「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並將於2026 年上半年提交有關修例建議。 53 在2025 年內完成交椅洲人工島項目填海部分的法定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程序。(發展局) 2024 年《施政報告》提出在2025 年內完成交椅洲人工島項目填海部分的法定環評程序,雖然相關環評報告已於2024 年年底備妥,但基於交椅洲人工島項目的推展時間會放緩並且未有具體安排,發展局經檢視情況後認為現階段不宜繼續推進有關的法定環評程序,但會完成已進行的研究,讓所得的分析和資料留作參考。行政長官和財政司司長都接納並同意。
-3- 績效指標編號 2024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54 為加快市區重建: •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會在完成技術評估後,在2025 年下半年向政府提出荃灣及深水埗更新大綱藍圖;及 符合進度。市建局將於2025 年下半年向政府提出荃灣及深水埗更新大綱藍圖。 • 在2025 年上半年制訂利用新土地推動大型舊區重建項目的政策建議。(發展局) 2025 年年中發展局提交建議,行政長官審視後認為其中有關市建局「樓換樓」措施,內容未夠具體,另外針對有迫切重建需要的地區,提供誘因可加強,使措施更有效推動私人重建項目,指示發展局再作研究,兩個月內提交優化建議。發展局在2025年8 月下旬提交建議,行政長官同意並納入2025 年《施政報告》內公布。 55 由2025 年起推出減低建造成本的改善措施,包括增加由政府直接採購建築物料和產品、檢討建築設計標準,以及促進國內外具成本效益的建築物料及建造技術於本地應用。(發展局) 符合進度。發展局已於2025 年起,以「成熟一項推一項」的方式推出減低建造成本的改善措施。 56 在2024 年年底前推出「組裝合成」製造商認證計劃,配合內地作為生產基地,促進粵港建築業優勢互補。(發展局) 完成執行。「組裝合成」製造商認證計劃已於2024 年11 月中推出。
-4- (二) 繼續生效的2023 年《施政報告》指定項目指標 績效指標編號 2023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39 為釋放現有土地的發展潛力: • 在2024 年年底前就前南丫石礦場用地提出發展建議和模式,並在2025 年第一季邀請市場提交參與發展意向書; 完成執行。已提出建議及收集市場意向,目標是為前南丫石礦場用地完成規劃程序後在2026 年下半年作公開招標。 • 在2024 年第四季起,分批就荃灣及深水埗提出初步重整建議方案,供進一步討論和優化,並在完成技術評估後,在2025 年下半年提出更新大綱藍圖;及 符合進度。市建局將於2025 年下半年向政府提出荃灣及深水埗更新大綱藍圖。 • 為推動在南大嶼構建生態康樂走廊,在2025 年第一季邀請市場就項目的建議提交參與發展意向書。(發展局) 完成執行。市場意向徵集已於2025 年4 月2 日展開,並於2025年7 月2 日完結。政府正分析意向書以優化和深化項目建議。 40 為推進建造業發展: • 在2025 年內透過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約400 家企業在建造項目應用各種創新科技,進一步提升生產力及建造質素;及 完成執行。截至2025 年7 月底,已透過基金資助約440 家企業在建造項目應用各種創新建築科技。
-5- 績效指標編號 2023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 建造業議會運用政府的撥款及其資源,在2023/24 學年至2027/28學年增加議會提供的建造業技術工人培訓名額,由2022/23 學年的10 000個,增加至每學年最少約12 000 個。(發展局) 符合進度。建造業議會在2025/26 學年已提供超過12 000個建造業技術工人培訓名額。 41 為確保土地供應如期到位: • 按最新預測,在未來十年(2025–26 至2034–35 年度)提供約3 000 公頃新平整土地,當中約1 700公頃來自北部都會區,以及約300 公頃來自交椅洲人工島;及 符合進度。發展局已如期在2024–25 年度透過各造地項目提供約180 公頃熟地,2025–26年度預計供應約150 公頃熟地亦有望達標。這兩個年度的熟地主要位於東涌新市鎮擴展和北部都會區。發展局已更新下一個十年期的供應預測,並將於稍後公布。 • 在未來五年(2025–26 至2029–30 年度),準備好可興建約80 000 個私營房屋單位的土地,通過賣地或鐵路物業發展項目推出市場。(發展局) 符合進度。未來五年可興建80 000 個私營房屋單位的造地工程正在推進中。
-6- 績效指標編號 2023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42 為增加土地供應: • 就早前在「綠化地帶」用地檢討中選取作房屋發展的255 公頃土地進行可行性研究,在2024 年完成改劃第一批用地後,在2025–26 年度展開改劃第二批用地; 符合進度。已於2024 年9 月完成第一批用地改劃。第二批用地亦將如期在2025–26 年度展開改劃。 • 在五年內(2024–25 至2028–29 年度)為政府項目收回約1 000 公頃私人土地(總量是過去五年收回的140 公頃的約七倍),之後三年進一步收回約300 公頃;及 符合進度。自2024–25 年度起至2025 年9 月中,已收回約370公頃土地並會繼續根據發展項目進度收回其餘土地。 • 在2025 年內啟動將軍澳第137 區的工程,爭取首批居民於2030 年遷入。(發展局) 符合進度。發展局正為項目進行城規和其他法定程序,並預計在2025 年年底前開展前期準備工程。 43 在2024 年年底前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的建議,及在諮詢公眾後,在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發展局) 符合進度。政府已完成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並正進行修訂法律草擬工作,目標於2026 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
-7- 績效指標編號 2023 年《施政報告》 指定項目指標 進度 57 在2028 年年底前將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的總長度延長不少於30%,即由2022 年的25 公里延長至34 公里,及每年於海濱場地舉行不少於30 項活動。(發展局) 符合進度。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的總長度,在2025 年年底前將延長至約31 公里,並預計在2028 年進一步延長至34 公里。 此外,由2025 年1 月至8 月底,由不同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和私人機構在維港兩岸海濱場地舉行的活動已超過30 項。 58 在2023 年起分階段為60 公里長「活力環島長廊」需改善部分和所缺路段展開工程,以期於2027 年年底前駁通九成長廊,並在2031 年年底前大致完成餘下較大型工程。(發展局) 符合進度。繼續進行「活力環島長廊」工程,預計在2027 年年底前會駁通九成路段,目標於2031 年年底前大致完成餘下較大型工程。 發展局 2026 年1 月